胡刚,中共党员,2008年进入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工作10余年来,他始终战斗在指控违法犯罪第一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上千件。
须有正义感和公平心
胡刚常说:“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尤其是刑检部门的检察官,必须具有正义感和公平心。”他时刻牢记职责和使命,公正无私地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每一件案件。
“案件无论大小,都必须警惕,决不能麻痹大意,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他人的人生。”这句话,胡刚常挂在嘴边。
为把案件办成铁案,胡刚没有上下班概念,加班是常态。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和节假日,陪他度过的仅仅是办公室的一盏孤灯、堆堆卷宗。
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
人们常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它永远不会缺席。胡刚却不这么认为。
胡刚常说:“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案件多积压一天,受害人就多一天煎熬,犯罪分子就多一天逍遥法外,办案的社会效果和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效果将大打折扣。
胡刚不拈轻怕重,不挑案选案甚至乐意办理疑难案件。许多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经他梳理,往往变得条理清晰,于法有据。
他参与办理代某某职务侵占案。这是检察院建院以来卷宗最多的案件,涉案资金多达5000多万元,卷宗册数多达76册,累在桌子上竟然有1米多高。该案作为全市观摩庭开庭审理,代某被判15年有期徒刑。
他参与办理被告人最多的“黑手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多达40人,犯罪桩数多达几十桩,卷宗多达41册,主犯潘某并处合并执行25年有期徒刑,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胡刚参与办理李某翱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22名,涉及罪名9类20多桩,该案跨时10多年,卷宗材料多达58册。
让每一名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胡刚的职业追求,每一个案件胡刚都尽心尽力办好,从未辜负人民赋予的权利。
凌晨回家多达21次
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胡刚接手办理李某翱等22人涉黑案。
办理过程中,胡刚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每天都到县公安局上班,充分行使“指挥侦查权”, 跟踪公安取得的每一份证据,一天一总结,直至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
该案于2019年9月26日被省人民检察院列为督办案件。胡刚不分昼夜,凌晨两三点回家的记录多达21次。偶遇同事,大家都说:“胡刚,你这段时间办案都办廋了。”胡刚只是一笑:“说不累不苦是假的,但一想到职责和使命,我又精神百倍。”
该案审查期间,胡刚多次邀请法院刑庭会商,力争把案件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诉前。2019年11月20日开庭,庭审长达3天,最终,判决与指控基本一致。
由于工作表现突出,胡刚连续11年被评为县人民检察院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连续6年年终考核为“优秀”,2012年还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