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纳检动态         机构设置         人员信息         检务指南          检察活动         统计总结         珙桐之乡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大中
领导班子
纳雍检察微博 纳雍检察微博
纳雍检察微信 纳雍检察微信
纳雍今日头条 纳雍今日头条
  视频中心 >>
【新春快乐】纳雍县检察院给您拜年啦!
【新春快乐】纳雍县检...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刑诉法修正草案三审:检察院或可对缺席判决提出抗诉
时间:2018-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三审稿10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三审稿拟在缺席审判程序一章增加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作关于刑诉法修正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时介绍,此前的草案二审稿中对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就缺席判决提出上诉作了规定。对此,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建议增加人民检察院对缺席判决提出抗诉的规定。据此,草案三审稿增加了相应规定。

  这位负责人介绍,草案二审稿中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要求缺席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此,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家学者提出,缺席审判程序是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法院在案件入口审查上应严格把关。除了审查起诉书是否具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外,还应当对是否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进行审查。据此,草案三审稿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缺席审判的条件中增加了相应规定。

  此外,为保障依法打击海上犯罪活动,草案三审稿拟在刑诉法附则中增加规定,中国海警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对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中国海警局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华社)

  

 
版权所有: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