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
2、反映侦查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
7、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