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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检察院“四重点”推进涉企案件规范化管理
时间:2018-10-30  作者:张向兵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纳雍县检察院为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努力为企业营造健康发展法治环境,更好地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案管部门充分发挥“智慧案管”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评查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流程监控系统”四大智能化系统,强化对涉企案件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涉及企业家案件的司法行为,扎实推进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不断推动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重点监控涉企案件 强化办案流程动态监管  

  纳雍县检察院按照《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结合案管部门的案件流程监控规定,该院专项办主动与毕节市检察院专项办进行沟通交流,实现专项信息内容共享,确保将办理的涉企案件一件不漏的纳入流程监控范围,充分运用案件流程监控系统平台,对办理涉企案件的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及时、完备,进行实时、动态的跟踪监控,将发现的涉企案件问题重点纳入每月的流程监控通报中来,不断督促案件承办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回复,充分发挥案件流程监控的动态监督作用。  

  重点统计审核涉企案件 确保涉企案卡报表规范准确  

  纳雍县检察院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子系统的案件信息传递审核功能,加强涉企案件数据审核力度,通过日常的统计审核工作,及时发现业务部门承办人在办理涉及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案件中存在的案卡填录不规范、随意修改变更、回填、补填等问题,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核实,提醒、督促业务部门案件承办人及时整改纠正,引导业务部门真实准确填录案件信息,要求案件承办人必须严格按照案卡填录规则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案卡信息、删除或增加,充分发挥统计审核的监督纠正职能。  

  重点评查涉企案件 不断提高办案质效  

  纳雍县检察院积极按照毕节市检察院保护企业家专项工作的《案管业务考评办法》和《对涉企案件一案一评查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充分利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对办理的涉企案件成立专项评查组,开展涉企案件一案一评查,确保评查范围全覆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使用和制作等多方面入手,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与业务部门专项召开讨论交流会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认真撰写评查报告,拟制涉企案件专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并由检察长亲自督促整改,督促办案部门案件承办人对评查出的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不断促进办案规范化,提升涉企案件的办案水平和质量。  

  重点公开涉企案件信息 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纳雍县检察院在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的同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强化检务公开中的涉企案件信息公开这一关键环节,加大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导出、法律文书公开三大方面涉企案件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协同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充分履职,促使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安全、规范、顺利的进行。针对涉企案件公开不力、不及时的承办人,纳入年底的绩效考核和员额选任的一项依据,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保障涉及企业家案件相关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及时的向社会公开,不断保障企业家对涉企案件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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