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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检察院会同纳雍县教育局、县一中等单位商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继续教育
时间:2019-05-08  作者:孙良  新闻来源:本网  【字号: | |

   

  

        2019年5月5日,纳雍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纳雍县教育局、县一中、二中、职中等多家单位召开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继续接受学校教育研讨会,共同协商讨论在校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如何继续接受学校教育。

 

  目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处于高发态势,未成年人由于身心不够成熟,易产生犯罪冲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盗窃等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情节轻微,符合不捕不诉条件的,可以实施感化教育、跟踪帮教。我院分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副检察长陈祥刚同志对相应的教育部门提出了明确的建议和要求:在司法机关未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最终决定前或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作不逮捕不起诉处理的,适合继续接受教育的,相关学校应继续接收该生或教育部门作出相应调整使其能够继续接受教育。参会的教育局领导及学校负责人也表示赞同,将配合检察机关共同教育感化,为此类学生保留继续接受教育的机会,共同挽救犯罪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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