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
部门决算报告
一、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2、按照国家法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查工作方针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制定本院工作目标,完成检察工作任务。
3、对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4、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生权利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犯罪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5、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对刑事诉讼、民事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
8、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9、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10、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开展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
11、开展检察技术工作,研究检察技术在办案中的运用;受理法医检验、文证审查、司法会计检验鉴定工作。
12、负责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司法警察及其他检察人员。
13、协同县委管理和考核干部;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组织开展干部培训,管理财务装备,开展检察宣传等工作。
15、负责其他应由县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10个处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雍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人员情况
本单位(部门)实有编制人数96人,其中:政法编制数70人,工勤编制数5人,事业编制人数21人,退休人员26人。2017年末在职人员89人,其中:政法编制年初实有人数65人,本年公务员招录3人,9月份退休1人,年末实有人数67人;工勤编制年初实有人数4人,本年无变动,年末实有人数4人;事业编制年初实有人数21人,本年度考调出3人,年末实有人数18人;退休人员年初实有人数25人,本年9月份增加退休人员1名,年末实有退休人员26人。
二、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622.28万元,与2016年度的3,967.82万元相比,减少345.54万元,减少比例8.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级财政拨款收入1,933.94万元,其他收入资金(县级财政资金)849.42万元,年初结余(县级财政资金结余)838.91万元。(财决01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8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1,933.94万元,占总收入的69.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849.43万元,占总收入的32.52%。
3、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5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20万元,占75.11%;项目支出636.99万元,占24.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二)、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市级财政)收入总计1,933.94万元,与2016年1,969.38万元相比,减少35.44万元,降低1.8%。2017年度财政拨款(市级财政)支出总计1,726.26万元,与2016年度的2,010.76万元相比较,减少284.5万元,减少比例14.15%。主要原因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要求,逐年压缩经费支出应。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45%。与2016年度的2010.76万元相比较,减少284.5万元,减少比例14.15%。主要原因是:根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1572.69万元,占91.10%,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85.65万元,占4.97%。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67.91万元,占3.93%。
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4.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公用经费45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11.31万元,为中央政法转移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4、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6.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16年度的164.11万元减少112.95万元,减少比例68.83%,减少原因是2016年度购置3辆公务用车,金额101.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46万元,占86.29%,比上年的155.92万元减少107.46万元,减少比例68.92%,减少原因是:减少原因是2016年度购置3辆公务用车,金额101.13万元,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7.7万元,占13.71%,比上年8.19万元减少0.49万元,降低5.98%,减少原因是自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以来,尽量减少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46万元。主要由于车辆已达到报废条件及年限,存在道路行驶安全隐患,为确保办案业务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本年采购2辆7座办案业务用车,1辆19座运警执法车等。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公务接待费7.7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7万元,主要是外县院交流办案,及省、市两级院检查巡查工作。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687人次。
5、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5万元,比2016年度的6.29万元增加3.21万元,增加比例51.03%,增加原因是2017年度出去培训批次增多,人次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三、2017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2017年末结转和结余合计1,06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余结转(市级财政拨款)207.69万元,占比例19.54%;其他资金结余结转(县级财政拨款“两房”建设资金)855.4万元,占比例80.46%。
2.分单位结转和结余情况。
3.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7年末资产合计3,130.43万元,比上年2,552.99万元增加577.44万元,增加比例22.62%;年末负债合计104.77万元,比上年的103.96万元增加0.81万元,增加比例0.78%;年末净资产合计3,025.66万元,比上年末的2449.03万元增加576.63万元,增加比例23.55%。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1、2017年末资产合计3,130.43万元,其中年末库存现金1.02万元,占比例0.03%;银行存款180.61万元(县级财政“两房”建设项目资金),占比例5.83%;财政应返还额度款333.2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应返还额度207.69万元,县级财政应返还额度125.6万元),占比例10.65%;其他应收款652.94万元,占比例20.85%;存货32.19万元,占比例1.03%;固定资产1,048.80万元,占比例33.5%;在建工程878.28万元,占比例28.06%;无形资产(防火墙)3.3万元,占比例0.11%。
2、2017年末负债合计104.77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87.80万元,占比例83.8%;应付职工薪酬(应缴个人所得税)16.97万元,占比例16.2%。
3、2017年末净资产合计3,025.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市级财政)207.69万元,占比例6.86%;其他资金结转结余855.40万元,占比例28.27%;资产基金1,962.57万元(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占比例64.86%。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本年末资产3,130.43万元,负债104.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5%。其中固定资产1,048.8万元,在建工程878.28万元,无形资产3.3万元,资产运行良好。
计算资产负债率,可进行连续年度的对比,分析部门资产负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资产效益管理,避免潜在的资产负债风险。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年初固定资产金额合计1880.12万元,本年购进增加固定资产69.46万元,本年调整2016年购进办公家具未入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家具一批,金额195.51万元,本年清产清查上划市级财政统管,根据县财政关于国有资产的处置通知相关文件(纳财字[2017]710号、纳财字[2017]711号、纳财字[2017]712号、纳财字[2017]713号、纳财字[2017]714号、纳财字[2017]715号、纳财字[2017]716号、纳财字[2017]717号、纳财字[2017]780)号处置固定资产金额1096.30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675.83万元、通用设备255.61万元、专用设备37.34万元、家具、用具127.52万元,处置后账上房屋建筑物面积为0,金额为0元,目前使用的办公用房因竣工结算手续正在办理中,未转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年末余额1,048.79万元。
2、在建工程年初数338.4万元(为从县财政基建账务调整并入的“两房”建设工程),本年度在建工程增加539.88万元,年末在建工程余额878.28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33万元,比2016年度的466.58万元减少8.25万元,减少比例1.77%,主要原因压缩经费支出。
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66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77.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087.34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未超编制数。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均根据《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信息真实,账表之间、账账之间、账证之间对应真实,会计往来科目、会计结余科目真实。财务报销制度完善。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严格按照编制要求编制,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部门决算按时按要求公开。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 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
2.固定资产成新率,反映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固定资产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