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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县检察院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主要职责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的领导,向纳雍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威集中统一领导。

(ニ)依法向纳雍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査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七)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九)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十ー)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ニ)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纳雍县人民检察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院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重大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院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财务管理、信息化、内部刊物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起草文件文稿;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

(二)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等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办理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査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办理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四)第三检察部。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五)第四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本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力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案件;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六)第五检察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办理本院管辖的国家偿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七)综合业务部。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负责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协助上级院抓好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政治部。负责院机关党建、群团、干部人事、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新闻宣传、與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等工作。

(九)法警大队。服从上级院调警,按规定履行司法警察职责;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及追捕逃犯;负责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核实相关工作。

人员构成

编制数:政法专项编制52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事业编制6个;在职实有人数58人,其中政法编制47人、机关工勤5人、事业编制6人;退休人员26人。

部分纳雍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我院总预算额1,596.55万元,按收、支分类情况分别说明如下:

1、 收入构成情况:基本支出预算收入1,440.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收入156.00万元。

2、 支出构成情况:公共安全支出1,254.9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2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1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23 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23年我院部门预算支1,596.55万元,比2022年的1,696.11万元增加-99.56 万元,增加比例-5.87%。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54.92 万元,比上年的1341.79万元增加-86.87 万元,增加比例-6.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24 万元,比上年的192.49万元增加-13.24 万元,增加比例-6.88%;卫生健康支出79.16 万元,比上年的77.79万元增加1.37 万元,增加比例1.76%;住房保障支出83.23 万元,比上年的84.04万元增加-0.81 万元,增加比例-0.97%。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零,比上年零持平(原因是无外事活动);公务用车购置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比上年25.4万元减少11.4万元,减少比例44.88%;公务接待费3.8万元,比上年4万元减少0.2万元,减少比例5%。

三、附表

详见附件(二)。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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