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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纳雍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上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本网  【字号: | |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纳雍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上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毕节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

    一、深入推进平安纳雍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业绩。充分发挥批准逮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影响纳雍改革、发展、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努力创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72, 提起公诉412人,始终把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全年共提起公诉恶势力犯罪27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08人,提起公诉102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101人,提起公诉118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认真开展重大突出矛盾集中化解“百日攻坚战”, 全面推行带案下访、巡访和视频接访制度,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5件(次),处理率100%,受理控告申诉案件53件(次),全面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和解15件。切实加强释法说理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扎实做好隐患排查、风险防范、思想疏导和善后处理工作。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督变更强制措施。

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等犯罪情节轻微人员依法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依法不批准逮捕69人、不起诉1人,减少社会对抗。注重从制度机制上保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等机制。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新突破。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惩治更加有力、预防更加有效为目标,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认真落实中央“既打老虎又打苍蝇”的指示。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查办了一批发生在教育、林业、供电、邮政、财政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14人,渎职、侵权案件3人,涉及科局级干部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职务犯罪,净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论断精神,牢固树立“惩治腐败是成绩、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成绩”理念。依托警示教育基地,采取“请进来”参观,“走出去”宣讲,组织国家公职人员2000余人(次)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预防教育,向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赠阅预防专刊1500余份,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开展警示教育160余次,巡回播放教育光碟48次。结合查办案件,深入工程建设、涉农惠民、医疗卫生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开展预防调查20次,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3件;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65次,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设备采购、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全力保障政府投资资金安全,努力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三、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切实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监督,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活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48件,监督撤案30件,追捕56人、追诉40人,提出刑事抗诉4件,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中各类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9件,对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出纠正意见45件。加大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力度,与有关部门建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协作机制,共督促起诉9件。

强化自身监督,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检察院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意见,制定实施细则。运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对执法办案过程实行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有效提升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审核把关。规范侦查办案行为,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认真开展“遵守执法办案纪律和规定情况”专项检务督察,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实行办案质量责任终身制,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多管齐下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工作情况,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余人次,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全部按期办结。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批评意见,全部落实整改。全面推行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制度,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广泛开展“开门评检”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

    四、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检察队伍形象取得新提升。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队伍素质能力。

    以理想信念为魂,切实加强队伍政治建设。立足检察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今年先后开展的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做到查找问题准、分析原因深、整改措施实。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坚定了检察干警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了宗旨意识,进一步密切了检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为创新发展提升了正能量。

    以素质能力为基,切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以基层院“4+1”工作创建为载体,大力实施检察骨干队伍建设工程和检察干警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强化检察人才梯队建设,多项重要检察业务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2013年度目标考核排名第一,获得历史最好名次,在年终全省满意度测评中,县人民检察院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被命名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称号。

    以效能革命为本,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转变作风年”活动,切实整治“庸懒慢浮贪”,定期开展以警车管理、禁酒令执行、会风会纪、文明执法等内容的检务督察,促进干警养成良好作风,倡导“当日事、当日毕”,提升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力。县人民检察院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干事创业激情迸发,创先争优蔚然成风。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还不够,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检察人员办理复杂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不够强。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在新的一年中,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我县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作出新贡献。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全力保障纳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自觉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县委“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总目标,落实县委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忠诚履职,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坚持深化平安纳雍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县委关于“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积极探索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治理新途径、新方法,运用法治方式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第三,坚持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全力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始终把依法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目标,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认真办理涉及群众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四,坚持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全力促进廉洁政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努力做到惩治腐败更加坚决,预防腐败更加有效。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我县经济提速发展、加快发展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第五,坚持深化法治纳雍建设,全力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围绕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执法犯法等问题,不断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第六,坚持抓基层强队伍,全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坚持从严治检,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着力推进专业化建设,分层分类全面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决心在县委和毕节市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以改革的精神,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县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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